关于开展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30日       来源: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阅读:49次

关于开展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

根据《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规范》要求,省科技厅将对组建期满的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织开展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8年获批组建的44个省重点实验室和60个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7年获批组建并按规定办理延期验收的1个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详见附件)。

二、验收依据

按《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和《计划任务书》进行验收。

三、验收方式

省重点实验室验收采取现场核查和会议评议相结合,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采取会议评议方式进行(需准备PPT)。

参加验收的省重点实验室需组织财务审计。由依托单位按程序委派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开展审计,其中依托单位为高等学校的,可由其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审计。

四、验收安排

1.本次验收由省科技信息研究所组织实施。

2.系统填报和真实性审查。依托单位通过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87.87.55/egrantweb/)填写验收申请材料,9月17日前,推荐单位通过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对验收申请材料进行集中在线审查。

报送信息凡涉及保密内容的,按国家保密规定办理。

3. 纸质材料报送。9月24日前,依托单位需向省科技信息研究所(长沙市八一路59号省科技信息大楼四楼)提交验收自评表和相关附件证明书面材料各2份。

逾期未提交验收申请材料的,直接视为验收不通过,不再开展后续验收。

五、联系方式

省科技信息研究所         0731-84586656

技术支持电话             0731-88988619

省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0731-88988864

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0731-88988715

附件:1. 湖南省重点实验室验收名单

      2. 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名单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