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3日 来源:信息中心 阅读:1407次
中国首席信息官联盟关于组织推荐2014年全国优秀首席信息官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4-09-17 08:00 发布部门:信息中心 【字体: 大 中 小】双击自动滚屏 |
中国首席信息官联盟
中国首席信息官联盟关于组织推荐2014年全国优秀首席信息官评选工作的通知
联盟各副理事长单位及理事单位:
根据《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8年)》(工信部[2013]317号)文件的有关精神,为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首席信息官素质及能力,调动首席信息官工作积极性,中国首席信息官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决定开展2014年全国优秀首席信息官评选表彰活动。
评选表彰工作由推荐、评选、公示、表彰四个环节组成,为保证评选表彰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特制定了评选表彰办法及推荐名额分配表,由联盟秘书处具体负责组织2014年全国优秀首席信息官评选工作。
联盟将在2014年11月10号-12号在西安举办的2014年全球信息技术主管大会暨中国首席信息官联盟第二次工作会议上对荣誉获得者进行表彰,届时将由工业与信息化部领导对荣誉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
请联盟各副理事长单位及理事单位积极推荐2014年全国百佳优秀首席信息官和全国优秀首席信息官候选人。
一、评选方法
1、推荐(2014年9月9日-9月30日):联盟各推荐单位按照《2014年全国优秀首席信息官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二)评选推荐全国优秀首席信息官和全国百佳优秀首席信息官候选人,全国共推荐400名全国优秀首席信息官候选人及200名全国百佳优秀首席信息官候选人。
2、评选(2014年10月8日-10月25日):由全国优秀首席信息官评选委员会在200名全国百佳优秀首席信息官候选人中评选出100名全国百佳优秀首席信息官,另100名直接入选全国优秀首席信息官;400名由推荐单位推选的全国优秀首席信息官候选人经评选委员会资格审定,无异议后直接入选全国优秀首席信息官。
3、公示(2014年10月26日-11月3日):在联盟官方网站公示评选结果。
4、表彰(2014年11月10日-11月12日):联盟将在西安举办的中国首席信息官联盟第二次工作会议上对荣誉获得者进行表彰。荣誉获得者均需参加此次大会,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议无其他收费。
活动详情见《 2014年全国优秀首席信息官评选表彰办法》(附件一)。
二、材料申报
申报工作采取电子材料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电子材料申报:各推荐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被推荐人的《2014年全国优秀首席信息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三)及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统一发送至中国首席信息官联盟秘书处电子邮箱。
纸质材料申报:各推荐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将被推荐人的《2014年全国优秀首席信息官候选人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装订成册盖章签字后,统一报送中国首席信息官联盟秘书处。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安排,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确保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2、本着对地区和行业负责任的态度,要严格遴选,确保推荐全国优秀首席信息官的质量和水平;
3、请于2014年9月30日12:00之前将电子及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中国首席信息官联盟秘书处,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京秋 陈峰 苗振清
电 话:010-68233917/68278572 13466559258
传 真:010-68233917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普惠南里13号楼中国电子学会
邮 编:100036
中国电子学会(代章)
2014年9月10日
附件1:
2014年全国优秀首席信息官评选表彰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国家对于信息化人才建设的战略部署,加快推动我国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发展和完善,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中国首席信息官联盟开展全国优秀首席信息官评选表彰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国优秀首席信息官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同行评议的原则。
第三条 全国优秀首席信息官每年评选表彰一次。
第四条 评选活动共设置全国百佳优秀首席信息官100名,全国优秀首席信息官500名。
第二章 评选对象和条件
第五条 评选对象:在政府、企事业单位负责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首席信息官或信息技术主管。
第六条 评选条件:负责组织实施过信息化项目;参加过信息化项目咨询或评审;在信息化工作管理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者。
第七条 全国百佳优秀首席信息官在全国优秀首席信息官侯选人中择优产生。
第三章 推 荐
第八条 全国优秀首席信息官的推荐单位: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信委或工信厅;
2. 受联盟委托的行业联合会、协会组织;
3.中国首席信息官联盟秘书处。
第九条 全国优秀首席信息官采取基层申报、推荐单位推荐的原则。
第十条 中国首席信息官联盟成员可向联盟秘书处直接申报。
第四章 评 选
第十一条 成立全国优秀首席信息官评选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评选委员会在中国首席信息官联盟常务理事会领导下开展评选工作。
第十二条 全国优秀首席信息官评选委员会委员从中国首席信息官联盟顾问委员会委员、指导委员会委员、专家委员会委员中选取。
第十三条 全国优秀首席信息官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首席信息官联盟秘书处,评选委员会的职责为:
1.制定全国优秀首席信息官评选标准;
2.组织开展全国优秀首席信息官、全国百佳优秀首席信息官评选工作;
第十四条 评选程序:
1.推荐。2014年9月9日至9月30日进行全国优秀首席信息官评选活动的推荐工作。
2.评审。2014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由全国优秀首席信息官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工作。
3.公示。中国首席信息官联盟常务理事会听取评选委员会的全国优秀首席信息官推荐、评选情况报告,审议通过评选结果。10月26日公示终评结果。
第十五条 获得荣誉称号的首席信息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其荣誉称号:
1.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称号;
2.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
3.严重违背首席信息官职业道德规范;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表 彰
第十六条 在中国首席信息官联盟工作会议期间对全国优秀首席信息官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七条 各推荐单位可以通过一定方式表彰和宣传本地区、本行业的荣誉获得者。
第十八条 全国百佳优秀首席信息官、全国优秀首席信息官证书,由中国首席信息官联盟秘书处监制。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全国优秀首席信息官评选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联盟常务理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附件2:
2014年全国优秀首席信息官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3
首届全国优秀首席信息官
候选人推荐表
□ 全国百佳优秀首席信息官提名人选
姓 名: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
所属地区:_____________
所属行业:_____________
推荐单位:_____________
中国首席信息官联盟秘书处 制
填 表 说 明
⒈ 封面的工作领域根据候选人的主要精力和时间从事的工作,勾选其中1项。
⒉ 全国百佳优秀首席信息官提名人选,在封面相应位置进行勾选。
⒊ 推荐表中所涉及日期统一用阿拉伯数字,如2014年1月1日。
⒋ 毕业院校、工作单位填写全称,职务等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详细填写。
⒌ 照片为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可粘贴在推荐表上,也可将照片电子版插入本表,一并彩色打印。
⒍ 工作经历从中专或大学毕业后填起,含非信息化相关工作经历。
⒎ 工作情况简述共2000字左右,请勿另附页。内容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候选人精神风貌、工作业绩、社会影响、所获重要奖励等情况。
⒏ 简要事迹不超过200字,是主要事迹的简要概括,用于公示和宣传。
⒐ 工作单位意见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填写,推荐单位意见由负责向中国首席信息官协会推荐的单位填写。需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⒑ 证明材料(附件):
⑴ 身份证复印件;
⑵ 学历证书复印件;
⑶ 信息化相关工作任(兼)情况证明材料(所在单位提供,不超过3项);
⑷ 信息化相关工作获奖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⑸ 代表性论文、专著(论文须附全文,英文论文请同时提供中文摘要;专著仅提供封面及目录复印件;总共不超过5项);
⑹ 其它相关证明。
一、个人信息
二、主要学历(从大专或大学填起,6 项以内)
三、主要经历(按时间顺序填写8 项以内)
四、信息化工作相关任(兼)职(按时间顺序填写8项以内)
五、个人获奖项情况(按时间顺序填写8项内)
六、工作情况简述
七、推荐意见
八、评审意见(由全国优秀首席信息官评审委员会填写)
湖南省内优秀首席信息官推荐工作由湖南省经信委负责
请于9月24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省经信委信息化处 联系人:欧柳 联系电话:88955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