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省发改委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服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9日       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64次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22〕1号)要求,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服务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委托项目

    2021年度省发改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三、工作内容

    协助开展2021年度省发改委机关及委属单位财政性资金、省级预算安排的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资金、湘西开发专项资金、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及长株潭一体化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撰写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四、申报条件

1、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执业证书。

2、省财政厅电子卖场的注册供应商。

3、有专业的队伍和较强的技术能力。

4、有省市单位提供绩效评价服务的经验。

五、遴选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日(以邮戳时间或送达时间为准)。

2.申报材料:(1)供应商基本情况;(2)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绩效评价服务方案;(5)相关业绩;(6)报价表;(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10)类似工作佐证。相关资料请加盖公章确认。

3.材料提交:申报材料应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五份)。

4.评审组织: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从申请单位的服务方案、经费预算、资质能力、以往研究成果等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遴选编制行动方案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予以公示。

5.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我委将与其签订委托服务合同书。预算经费控制在12万以内,具体金额以签订合同为准。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邮编:410004)

联系方式:陈女士 0731—8999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