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湖南省第四批中小企业 核心服务机构和第二批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的通知
湘经信中小企业服务〔2014〕394号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湖南省第四批中小企业
核心服务机构和第二批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的通知
各市州经(工)信委,省直有关行业管理办公室:
为加强我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中小企业服务环境,培育核心服务机构和进一步引导、推进、规范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服务中小微企业集约集聚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湘经信企业服务[2010]10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关于大力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的意见》(湘经信中小企业[2013]362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将今年申报中小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中小企业核心服务机构
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条件的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和专业服务机构。综合服务机构包括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包括研发、设计、试验和检测等技术服务机构,担保机构,管理咨询机构,财务咨询与会计代理机构、法律咨询与法律援助机构、营销策划与市场推广服务机构、信息服务机构、培训机构、创业辅导机构等。
(二)中小企业创业基地
符合《意见》规定的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的标准与条件,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运营机构,有5人以上专职服务人员,3万平方米以上用于培育、孵化企业的厂房,配套设施齐全,入驻企业不少于20家,从业人员不少于300人等基本条件的县、市创业基地。
这次申报不分配名额,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中小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按下列顺序将资料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本。
1、湖南省中小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申报表(附件1);
2、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服务能力和服务开展情况、服务业绩及服务承诺;
3、机构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专业服务机构上一年度服务对象名单及联系方式;
5、综合服务机构需提供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复印件),专业服务机构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6、服务机构主要人员基本情况表及有关人员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经国家、省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审定、确认的机构从业资格、等级等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8、近3年内由国家、省有关部门、行业组织授予荣誉称号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9、其他能证明本机构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和证明本机构在国内、省内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的材料。
10、申报资料真实性声明。
(二)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申报材料
1、湖南省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基本情况表(附件3)。
2、申请报告,包括运营单位基本情况及服务开展情况、创业基地建设与发展主要成效。
3、创业基地规划布局图和建设方案(复印件)。
4、创业基地运营单位法人执照(复印件)。
5、创业基地运营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
6、创业基地入驻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4)。
7、申报资料真实性声明。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10月15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服务机构、创业基地向市州经(工)信委或省直行业管理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市州经(工)信委、省直行业管理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签署审查意见后,将推荐文件和汇总表(附件2、5)一式二份,连同申请单位申报材料于10月25日前报送省中小企业局服务指导处,过期不再受理。
省中小企业局服务指导处联系人:盛鹏
电 话:0731-88955539 14789899777
电子邮箱:hnsmefwc@163.com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9月4日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9月4日印发